HJ 1105-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环境保护)

ID

54B8A6F1DABE4AD9A72E89F4D3D26002

文件大小(MB)

0.55

页数:

28

文件格式:

pdf

日期:

2021-12-27

购买:

购买或下载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Medical organization,(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版本为准,2020-02-28 发布2020-02-28 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2,5 产排污环节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7,6 可行技术要求.8,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9,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11,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14,10 合规判定方法15,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气废水治理可行技术参考表. 17,附录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18,附录C(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内容..20,i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等相关要求,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规定、合规判定,方法、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 年2 月28 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 年2 月28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 953),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或参考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2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2,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 2029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 号),《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 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 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 号),《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 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Pollutant Emission Unit of Medical Organization,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和疗养院等,3.2 医疗污水Medi……

……